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荣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23********2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221民初1309号 |
案号 |
(2020)桂0206执15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韦荣斌应支付货款85040元给原告甘翠容,此款限在本案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二、被告韦荣斌应支付逾期(从2018年8月2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付款的违约金14091元给原告甘翠容,此款限在本案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从2019年5月1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被告韦荣斌仍应以8504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付违约金给原告甘翠容。)三、驳回原告甘翠容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义务,义务人应按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2764元(原告已预交2414元),减半收取1382元,由原告甘翠容负担244元,由被告负担1138元。原告预交的2170元予以退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