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牛艳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4123********180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新4023民初63号
案号
(2020)新4023执3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牛艳芬与被告马彬自愿离婚。二、婚生女马宇新(2011年10月8日出生)、婚生女马宇航(2015年5月9日出生)由被告马彬抚养,原告牛艳芬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每月月底支付。(自2017年1月起至马宇新、马宇新年满18周岁)三、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马彬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5-13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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