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牛艳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123********18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新4023民初63号 |
案号 |
(2020)新4023执3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牛艳芬与被告马彬自愿离婚。二、婚生女马宇新(2011年10月8日出生)、婚生女马宇航(2015年5月9日出生)由被告马彬抚养,原告牛艳芬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每月月底支付。(自2017年1月起至马宇新、马宇新年满18周岁)三、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马彬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5-13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