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骆俊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4********28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4民初1947号 |
案号 |
(2020)新2324执4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骆俊虎于2019年10月20日前向原告李贵泉偿还借款本金80000元。 二、如被告骆俊虎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给付义务,需向原告李贵泉支付借款利息26000元。三、被告陈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原告李贵泉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420元,减半收取计1710元,由原告李贵全负担(已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4-14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