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虎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127********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4027民初177号 |
案号 |
(2020)新4027执3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虎君于2020年5月28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候天次给付劳务费28,000元;二、被告张虎君于2020年5月28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候天次支付违约金3000元;三、原告候天次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经济纠纷;五、案件受理费444元,由被告张虎君自愿负担444元,并于2020年5月28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候天次给付完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