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洪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2426********0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吉2426民初495号 |
案号 |
(2020)吉2426执6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洪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企家借款本金63,000元,并赔偿原告孙企家利息损失(自2013年11月1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月利率1.5%计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34元,减半收取计967元,由被告王洪彬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