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文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112********48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藏0103刑初12号
案号
(2020)藏0103执5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文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临时羁押六天予以扣除,即自2019年10月10日起至2020年8月3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十五内缴纳。)二、在案扣押的华为黑色手机一部,依法退还给被害人李洪强。三、继续追缴犯罪所得人民币6800元,退赔给被害人李洪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0-06-05
发布时间
2020-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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