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922********09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藏0103民初221号 |
案号 |
(2020)藏0103执6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自愿于2020年6月15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劳务工资26 256元、利息744元,共计27 000元。二、若被告逾期未付,则承担20%的违约金5400元。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原、被告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诉讼费456.4元,经调解减半收取228.2元,由被告杨洋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时间 |
2020-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