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丹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5********16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15民初68814号 |
案号 |
(2020)鲁0305执21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秦怀南、韩丹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本金人民币68592.80元;二、被告秦怀南、韩丹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至2019年5月31日的到期利息10303.52元、逾期利息9425.56元;三、被告秦怀南、韩丹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自2019年12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逾期利息(以贷款本金68592.80元为基数、按涉案合同约定标准,但不超过年利率24%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