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419********3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481民初142号 |
案号 |
(2019)浙0481执22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兴海宁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下列义务:1、被执行人吕强归还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借款本金、手续费、利息、违约金133572.33元(利息、违约金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付清日止)、律师代理费7479元。2、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有权就抵押物即被执行人海宁众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浙FP082H号揽胜极光越野客车处置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从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1.75的加倍利息)。三、支付执行申请费2016元、诉讼费324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5-24 |
发布时间 |
2019-05-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浙0481执222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24 |
执行法院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41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