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123********56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4027民初276号 |
案号 |
(2020)新4027执3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伟于2020年6月2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丁波给付工程款60,000元;二、被告陈伟于2020年10月1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丁波给付工程款100,000元;三、被告陈伟于2021年1月1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丁波给付剩余工程款260,000元;四、原告丁波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经济纠纷;六、被告陈伟如果未按调解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七、案件受理费8592元,减半收取计4296元,由被告陈伟自愿负担,并于2020年10月1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丁波给付完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