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书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425********0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4324民特266号 |
案号 |
(2020)新4324执3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杜久志与申请人何书金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19年9月24日经哈巴河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何书金欠杜久志货款135000元,于2019年11月30日前付清。二、杜久志放弃其他请求。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杜久志与何书金于2019年9月24日经哈巴河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时间 |
2020-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