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绪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327********05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陕0327民初1297号
案号
(2020)陕0327执2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陇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刘绪堂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张拴良借款181600元及利息66006元,共计247606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14元、公告费560元,由刘绪堂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陇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0-05-22
发布时间
2020-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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