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101********07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京0114民初3044号
案号
(2019)京0114执33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下:一、被告曹刚退还原告卜明莘购房款的期限约定为2018年12月31日,共计人民币120万元;二、被告曹刚于2018年10月20日前,退还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万元;三、剩余80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还清;四、被告曹刚如违反在上述任何一项约定,原、被告双方继续履行原《房屋买卖协议》;五、被告曹刚在原购房款的基础上,向原告卜明莘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作为利息补偿,补偿款于2019年5月31日前给付原告卜明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9-04-02
发布时间
2020-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