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102********2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并民终字第01212号 |
案号 |
(2020)晋0105执恢5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审被告太原美福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被上诉人山西省煤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金267.5万元及利息。上诉人杜康对原审被告太原美福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归还被上诉人山西省煤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金267.5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诉人杜康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原审被告太原美福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