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黎江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24********16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民终8600号 |
案号 |
(2020)粤0307执46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黎江铭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柳成英偿还借款本金184960元,如被申请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受理费2000元,由黎江铭承担。(追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时间 |
2020-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