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32122********25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603民初4517号 |
案号 |
(2020)浙0603执45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绍兴柯桥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据(2020)浙0603民初4517号民事判决书规定,被执行人安康应归还申请执行人曾东英借款本金316098元及相应利息,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也未向我院申报财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