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吉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335********1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3335民初39号
案号
(2020)川3335执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巴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吉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阿扎支付砂石款932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巴塘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6-09
发布时间
2020-10-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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