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岳松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722********60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川1922民初144号
案号
(2020)川1922执10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告杨玲与被告岳松柏离婚;婚生女杨思潼(生于2017年9月13日)由原告杨玲抚养,被告岳松柏从2018年1月1日起至杨思潼十八周岁止每月20日前给付杨思潼抚养费760.00元;被告岳松柏享有探视权;原告杨玲于2018年10月30日前返还被告岳松柏彩礼8000.00元;原告杨玲的衣服等生活用品归原告杨玲所有。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