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邹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422********27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1087民初254号 |
案号 |
(2020)鄂1087执8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邓小飞、邹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全世军借款本金30万元,并从2015年10月28日按年利率24%计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全世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