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8********40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甬海法商初字第650号 |
案号 |
(2016)琼72执1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海事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宁波海事法院判决:1.被告三亚达沃斯游艇产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李勇、文艳于本判决生效起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潘一心、尚彬租金223万元;2.原告潘一心、尚彬对被告文艳所有的三亚鸿洲国际游艇会四个会籍(会籍卡编号:ZH00188A1、ZH00189A1、ZH00190A1、ZH00191A1)在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有权优先受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口海事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16-03-01 |
发布时间 |
2016-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