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202********17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5民初69号
案号
(2020)云25执1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赵军杰、程香玉、孙刚共同偿还原告原告红河州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红河州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源农业物流中心承包费及相关费用2251419.56元及利息98558.93元(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以及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2251419.56元按2%月利率计算。二、被告赵军杰、程香玉共同偿还原告原告红河州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红河州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源农业物流中心承包费及相关费用6532854.96元及利息3969345.95元(计算至2019年2月28日止)以及自2019年3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6532854.96元按2%月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红河州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红河州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源农业物流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3-30
发布时间
2020-10-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