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823********21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823民初39号 |
案号 |
(2020)云2823执4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波自愿偿还原告吴永宗欠款34000元及经济损失18000元,合计52000元,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间,每月30日前支付7000元,2020年10月底前支付剩余3000元;二、被告李波如有任意一期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原告吴永宗有权就所有未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按期支付被告李波另行支付原告吴永宗违约金5000元;三、案件受理费1350元,调解结案减半收取675元,被告李波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