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823********21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823民初39号
案号
(2020)云2823执4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勐腊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波自愿偿还原告吴永宗欠款34000元及经济损失18000元,合计52000元,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间,每月30日前支付7000元,2020年10月底前支付剩余3000元;二、被告李波如有任意一期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原告吴永宗有权就所有未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按期支付被告李波另行支付原告吴永宗违约金5000元;三、案件受理费1350元,调解结案减半收取675元,被告李波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勐腊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5-21
发布时间
2020-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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