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伍云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222********74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54民初6831号 |
案号 |
(2020)渝0154执11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伍云建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祝益祥借款本金155,756.71元,并从2017年7月2日起以借款本金155,756.7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支付利息至还清155,756.71元时为止;二、驳回原告祝益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95元,由被告伍云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