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汤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29********22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8民初15026号
案号
(2020)沪0118执60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汤建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周美209,065.4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10-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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