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艳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4********598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8民初24323号
案号
(2020)沪0118执34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宁艳平应归还原告廖燕飞借款本金280,000元,此款被告宁艳平应于2020年1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廖燕飞; 二、案件受理费5,500元,减半收取计2,750元,由被告宁艳平负担(此款被告宁艳平应于2020年1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廖燕飞)。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05-19
发布时间
2020-10-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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