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三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53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602民初1356号 |
案号 |
(2020)桂0602执8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截止2018年7月31日,被告田朝伟共欠原告防城港市明隆辉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6642190.3元,以分期付款方式分三期付清,即2018年8月15日前付100万元,2019年2月15日前付300万元,余款2642190.3元于2019年5月15日前付清;二、如被告田朝伟不能按期支付以上第一项货款的,被告田朝伟则需承担以每期实际未付款的金额为基数从2018年8月15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一给付的违约金; 三、从2018年8月1日起,原告防城港市明隆辉混凝土有限公司向被告田朝伟供货的方式为先款后货,双方对此后的货款另行结算;四、被告广西壮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三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田朝伟向原告防城港市明隆辉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上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本案诉讼费用29801.94元(原告防城港市明隆辉混凝土有限公司),由被告田朝伟承担,于2019年5月15日前付清。六、原告防城港市明隆辉混凝土有限公司放弃本案对被告广西壮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三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田朝伟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伟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981695397269Y |
登记机关 |
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北流市北流镇陵宁路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