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西安山江建筑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69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陕0323民初1494号 |
案号 |
(2019)陕0323执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岐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6)陕0323民初1494号, 一、被告西安山江建筑劳务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西安绿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56885元;被告唐山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以上债务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驳回原告西安绿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80元,由被告西安山江建筑劳务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歧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19-01-03 |
发布时间 |
2019-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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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发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13766986600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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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沙井村新村北排5号2楼2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