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29********5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603民初9913号 |
案号 |
(2020)浙0603执45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绍兴柯桥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据(2019)浙0603民初9913号民事判决书规定,被执行人冯尧兴应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清支行借款本金69517.23元及相应利息,被执行人杨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也未向我院申报财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