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开封市红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24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411民初1176号 |
案号 |
(2018)豫0411执4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开封市红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平顶山市林茂枫木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4196元及违约金。二、驳回原告平顶山市林茂枫木业有限公司对被告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05元,由被告开封市红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2-07 |
发布时间 |
2018-05-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金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2005724603285 |
登记机关 |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
注册地址 |
开封市鼓楼新天地山货店步行街15号楼单3层自南向北A面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