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永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27********4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3103民初618号 |
案号 |
(2020)云3103执8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芒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方永安自愿支付原告郑秀锦材料款23000元,分别于2020年4月4日支付3000元,剩余2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案件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210元,被告方永安自愿负担(已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