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月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8********08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2325民特251号
案号
(2020)新2325执13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奇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俞运山、杨月荣自愿共同向张蕊返还借款本金600000元,利息480000元,共计1080000元,同时按照借款本金600000元,月利率20‰承担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其中于2020年5月15日前支付利息20000元,于2020年7月26日前返还本金200000元、利息140000元及后续所产生的利息,于2020年11月26日前返还本金200000元,利息160000元及后续所产生的利息,剩余本金200000元、利息160000元及后续所产生的利息于2021年10月26日前全部还清;二、若俞运山、杨月荣不能按时履行第一项调解协议内容,则张蕊可申请执行全部未到期债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奇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6-18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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