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水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23********49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112民初1325号
案号
(2020)赣0112执11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江西格力特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晓涛、李水莲、刘瑜确认三被告欠原告货款1998625元,原告江西格力特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同意被告刘晓涛从2019年6月1日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之前每月还50000元,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至2020年6月30日之前每月还100000元,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之前每月还150000元,余款148625元于2021年1月31日之前还清;二、原告江西格力特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同意被告刘晓涛支付欠款利息以实际欠款金额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9年6月1日开始至还清款之日止;三、被告李水莲、刘瑜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刘晓涛任何一期未按本调解协议履行,原告江西格力特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即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五、原告江西格力特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2906元,减半收取11453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6453元,由被告刘晓涛、李水莲、刘瑜共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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