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滕海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621********23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603民初4284号 |
案号 |
(2020)浙0603执40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绍兴柯桥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滕海峰应支付给原告冯来忠劳务报酬20000元,被告滕海峰同意于2020年6月30日前、7月31日前各付10000元;二、原告冯来忠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90元,减半收取195元,由被告负担,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本院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