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武汉新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14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191民初984号 |
案号 |
(2019)鄂0191执4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武汉新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原告湖北信德恒物资有限公司货款1542551.4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本金1542551.46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2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武汉市中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被告武汉新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湖北信德恒物资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7902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42902元,由被告武汉新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中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因此款原告湖北信德恒物资有限公司已先行垫付,由被告武汉新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中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将该款连同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款一并支付给原告湖北信德恒物资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3-20 |
发布时间 |
2019-04-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邱孟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17741400802C |
登记机关 |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1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