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3********12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421民初2434号
案号
(2020)浙0421执恢3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兴嘉善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苏州耐时奇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王平应支付原告嘉善嘉恒贸易有限公司货款50882.5 元,由两被告于2019年7月15日前付25000元,同年8月15年前付25882.5元;二、如被告不按上述期限付款,则原告有权就欠款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由两被告自2019年5月16日起对所欠货款承担逾期付款利息(自2019年5月16日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50882.5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善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7-29
发布时间
2020-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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