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琳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324********00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0324民初942号
案号
(2020)鄂0324执6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竹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山山、叶琳琳应偿还原告邹学东借款本金115000.00元及借款利息。此款由被告张山山、叶琳琳按照以下约定分期偿还:1、2018年10月30日前偿还2018年10月28日之前的借款利息6300.00元;2、2019年1月30日前偿还2018年10月28日之前的借款利息50000.00元;3、2019年5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40000.00元;4、2019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40000.00元;5、2020年1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35000.00元;6、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30700.00元(2017年10月28日至2018年7月31日的利息20700.00元及2018年7月31日之后的利息10000.00元)。二、如果被告张山山、叶琳琳有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后期分期付款约定取消,且2017年10月28日至本息还清之日期间的利息按最初约定的借款年利率24%计算。原告邹学东可就后期分期付款的全部借款本息一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竹溪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9-14
发布时间
2020-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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