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鲁尚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923********137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1621民初1984号
案号
(2020)川1621执11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岳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鲁尚华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黄立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元及利息86,000元。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010元,由被告鲁尚华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岳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9-08
发布时间
2020-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