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宗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433********4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3433民初645号 |
案号 |
(2020)川3433执4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冕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张宗华归还原告周伟借款90000元。该款分四期归还:2018年9月15日前支付10000元,2018年10月15日前支付5000元,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25000元,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二、原告周伟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张宗华负担,并于2018年9月15日前支付给原告周伟。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冕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