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02********41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13民初15291号 |
案号 |
(2020)渝0113执40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重庆川渝酒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朱华借款本金150万元; 二、被告重庆川渝酒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朱华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150万元为基数,从2015年2月24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还清款止); 三、被告赖涛对被告重庆川渝酒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向原告朱华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83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重庆川渝酒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赖涛承担(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二被告直接向本院缴纳,本院预收金额9150元予以退还原告,公告费600元系原告垫付,二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