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富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302********01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浙0192民初5484号 |
案号 |
(2020)浙0192执3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互联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根据已生效的(2018)浙0192民初548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刘富国应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款457488.9元及利息, 并承担相应诉讼费、执行申请费。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杭州互联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时间 |
2020-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