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童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821********24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深国仲裁6766号 |
案号 |
(2020)粤03执32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综上,仲裁庭对本案作出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信用卡欠款本金人民币881,718.53元,未还手续费人民币9,558元,利息人民币374,495.97元,违约金人民币13,000元,合计人民币1,278,772.50元(利息及违约金暂计至2019年9月1日,之后的利息、违约金按协议约定及人民银行规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31,188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31,188元,由被申请人于履行本裁决时径付申请人;(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以上确定的各项应履行义务,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未按本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