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齐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4********70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3333民初101号 |
案号 |
(2020)川3333执恢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色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熊小林、齐燕自愿向原告杨洪强、杨志强、樊华、刘洁支付人工工资93000元,二、上述款项支付时间:(一)二被告于2019年9月20日前向原告支付3000元;(二)余款90000元,二被告于2019年10月20日前向原告支付30000元;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原告支付30000元;2019年12月20日前向原告支付30000元。三、如上述款项,二被告未按期支付,二被告则应向原告支付起诉时金额11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色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