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322********1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1322民初1621号
案号
(2020)川1322执10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营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薛发君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偿还原告龚华明借款12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120000元为基数,自借款之日2020年1月15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并扣减已付利息2000元);二、原告龚华明对被告薛发君提供的抵押财产(产权证书号:川2020营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748号)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叶强对上列第一项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叶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向薛发君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营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