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安集瑞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84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年海执字第06917号
案号
(2020)京0108执恢13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6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北京安集瑞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徐志广借款本金三百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二、被告北京安集瑞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徐志广律师费损失二十万元;三、被告彭浩川对被告北京安集瑞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彭浩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北京安集瑞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追偿;五、驳回原告徐志广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8-14
发布时间
2020-10-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蒙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A座18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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