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森勤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9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20民初11964号 |
案号 |
(2020)沪0120执71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森勤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叶国明借款6,358,115.50元; 二、被告上海森勤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叶国明利息(以6,358,115.5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306元,减半收取计28,153元,由被告上海森勤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国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207390398783 |
登记机关 |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8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