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静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219********418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4民初21666号
案号
(2020)沪0114执44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被告董静娣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孟泽钧退还预付租金人民币1万元和租赁保证金人民币2,400元; 三、被告董静娣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孟泽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06-01
发布时间
2020-10-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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