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海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222********08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兵1202民初492号
案号
(2020)兵1202执恢1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疆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海波、李晓燕欠原告毛秀芳借款70000元,已偿还6000元,尚欠64000元,延期付款利息40600元,合计104600元。被告杨海波、李晓燕于2017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毛秀芳20000元,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毛秀芳30000元,余款54600元于2018年12月30日之前全部付清。逾期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倍支付利息。二、案件受理费2392元,减半收取1196元,由被告杨海波、李晓燕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10-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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