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海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222********0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兵1202民初492号 |
案号 |
(2020)兵1202执恢1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海波、李晓燕欠原告毛秀芳借款70000元,已偿还6000元,尚欠64000元,延期付款利息40600元,合计104600元。被告杨海波、李晓燕于2017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毛秀芳20000元,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毛秀芳30000元,余款54600元于2018年12月30日之前全部付清。逾期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倍支付利息。二、案件受理费2392元,减半收取1196元,由被告杨海波、李晓燕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