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06********87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城民一重字第45号 |
案号 |
(2020)琼0271执恢6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阳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贺雄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康复治疗后续治疗费、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邓共计人民币63721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