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贾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25********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藏0103民初742号 |
案号 |
(2020)藏0103执4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贾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珠其返还购车款120 000元、占用费5062.68元,共计125 062.68元;二、驳回原告珠其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81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珠其负担14.27元;由被告贾坤负担2799.73元。(该费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院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时间 |
2020-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