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301********2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6民初25965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220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06619022】。一、被告深圳市优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明正电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21064.6 元及逾期利息(分别自2018年12月1日.2019年1月1日、2019年2月1日. 2019年3月1日起,分别以43154.27元5212.75 元,25731.92 元、46965. 6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自2019年8月20日起,以121064.6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刘斌、被告吴明福对被告深圳市优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付货款人民币113795. 15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深圳市明正电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722 元,由被告深圳市优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刘斌、被告吴明福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